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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有關那些必須的爭吵]系列

 

 

我還是喜歡我的工作,這是師父傾心教授給我的生活技能,我不想忘記,更何況保護自己的手段不是什麼該遺忘的能力。
儘管他說有他的勢力保護我,但我不想要。為了這件事,我們大吵過無數次。
後來他還是屈服了,我照舊接我的任務,只是多了條再也不准接男性的委託。
這大概是要我的收入少一半,然後好好讓他表現養家活口之才能的方法。
來家裡的雜碎沒了,說不定山都被買下來成了他家私人產業都說不定,我看來一粒粉塵要飛進來都要經過他同意。
是好,也是壞。
人果然久沒動手就會技藝生疏,有次他無預警地闖進房裡,我手裡的針還沒出去,他已經抓住我。
好可怕。我對他說,帶著眼淚地。
我居然已經無法保護我自己,可是該怪他嗎?他是愛我的,用他的方式,卻出了這樣的果。
更可怕的是,我覺得我已不像我,尤其是剛和他見面的那個我。
「一個毛躁但值得改造的璞玉」
「就算穿上不適合的裙子依然漂亮」
「動手的時候很迷人」
「認真的神情讓人很想抱住」
「果然我的女人配我選的禮服最美」
「為什麼要怕,那群名模有哪個比妳好看嗎?」
「在我面前可以大聲哭沒有關係」
「小貓」
我變了好多,越來越安逸,所以像是被圈養的寵物般無能。
我跟他提分手,就算不發一語被視為默認,轉身就走也不會是種同意,只能算是不肯接受
結果證明光是有這種念頭本身就是種爛斃了的思想,根本只會兩敗俱傷。

一個月後他掛著黑眼圈來日本敲我家的門,我帶著差點哭瞎的核桃眼開門,真配。
他抱住我說:「都可以,妳說一聲就好。」
謝謝。我只想跟他說無數次謝謝。他是哪樣的人我很清楚,所以對他來說我這樣的生活就像是懸著他的心讓他難受,但他終究寵我,還是給了我想要的。
之後他再也沒跟我談起工作的事,我開始接所有有興趣的案子,不分男女。
情侶之間有種東西叫做默契,我想這大概就是那個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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